发布日期:2015-07-21 发布员:开云手机站官方版在线登入
会议活动的基本要素--会议人员
会议人员是指参与会议整个过程的人员,可具体分为会议主体、会议客体以及其他与会议有关的人员。
1.会议主体
会议主体是指主要策划、组织会议的人员,包括主办者、承办者、支持单位、赞助单位和协办单位等。
(1)会议的主办者是会议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其任务主要是根据会议的目标和规则制定具体的会议方案并加以实施,为会议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和服务,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2)会议的承办者是指具体落实会议组织任务的机构或个人。
(3)支持单位是指为会议的召开给予全力支持的机构。
(4)赞助单位是指为会议的顺利召开提供经济帮助和设备、场地支持的机构。
(5)协办单位即协助安排、组织会议的机构。
(6)合作单位即对于会议的召开与会议主办者进行合作的机构。
(7)其他。
2.会议客体
会议的客体,即参加会议的对象,包括正式成员、列席成员、特邀成员和旁听成员。与会者的数量是决定会议规模的主要因素,一般来说,与会者的人数越多,会议的规模也就超大。
(1)正式成员:即具有正式资格,有表决权、选举权和发言权的会议成员,也是会议活动的主要成员。
(2)列席成员:即不具有正式资格,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无表决权和选举权的会议成员。是否需要列席成员参加会议,哪些对象应当作为列席成员,列席成员应该参加会议中的哪些活动,由会议的组织者根据会议内容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3)特邀成员:由会议的主办者根据会议的需要而专门邀请的成员,如上级机关的领导人、特别来宾和报告人等。
(4)旁听成员:即受邀请参加会议,但不具有正式资格,既无表决权,也无发言权的会议成员。
为了提高会议的高效性,邀请与会者时,应考虑以下要素:第一,能够提供信息、提出意见、做出决定,直接有助于会议达到预期效果的人;第二,对于一些重要的会议,与会者必须具有合法的身份和法定的资格。比如人民代表大会的与会者必须是依法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与会者必须是按照公司章程正式确定的董事或股东;研讨会的与会者必须是对研讨的课题有深厚的事业知识背景,能够提出见解或解决方案的专家或实际工作者。
3.其他与会议有关的人员
其他与会议有关的人员包括:主持人、会议秘书人员和会议服务人员等。
主持人往往也可以被看作是会议的召集人、组织者或引导者。对于一般的小型会议,主持人也可以是召集人;而对于一些大型的会议,主持人就有可能会充当更多的角色,既是会议的组织者,也是会议的引导者。主持人对会议的正常开展和取得预期效果起着领导和保证作用。
会务工作是秘书和秘书部门的经常性工作之一。从会议筹备到会议结束的整个过程中,会议秘书通常会承担着一系列工作,如会场选择、制作会议证件、准备会议文件与材料、会议签到与报到工作、办妥后勤服务事宜等。
会议服务人员是指具体从事会场布置、设备支持和会场服务等方面的人员,以及负责会议生括服务的人员。